安徽网视讯 2020年12月31日,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砀山县城镇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使本轮制定、更新的基准地价成果更加符合砀山县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更具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听证会由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朱利廷主持,县直单位、镇(园区)相关业务负责人、社区代表及部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共计36人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上,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介绍了本轮基准地价制定、更新范围覆盖砀山县城区及全县15个镇(区、场),定级范围及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已充分征求各县直单位、镇(区、场)意见。随后,作业单位对本轮基准地价制定、更新的情况、土地定级范围、土地级别、测算方式等方面作了情况说明。与会人员认真审阅成果资料,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有三大工作亮点: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此次基准地价更新体系;二是制定了我县辖区内国有和集体农用地的基准地价;三是将商服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了用途细分,今后将不再统一使用一级类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而是按细分后的实际用途,使用对应的基准地价体系。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技术单位将根据与会代表的建议意见,对本轮基准地价制定、更新成果进行修订完善,最终成果待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砀山县人民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吕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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