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视讯 为做好2016年以来实施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曹庄镇通过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扶贫资产管理。
压实分级管护责任。各村及时主动公示公告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扶贫资产管理中的风险点,提高化解能力,防止风险发生。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各类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对不按规定管理村级扶贫资产造成流失损失的,镇纪委及时跟进问责。
落实日常管护制度。严格按照《砀山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随意转让和处置扶贫资产,对于确需转让和处置的,村集体按照民主议事原则提出处置申请,按照镇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处置,处置结果及时公开,处置后所得资金归村集体所有,纳入村集体三资账户进行管理,按照扶贫资金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严格资产收益分配。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实行“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其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必要费用后,除少部分用于贫困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类扶贫项目扩大再生产外,大部分用于贫困户受益的原则,重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兜底保障脱贫,主要用于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和重病、残疾、“三无”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补助等。
选优配强管护队伍。按照行业部门制定的管护人员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选优配强管护人员,做好管护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聘用专职或兼职管护人员对道路、冷库、扶贫工厂、粮库、光伏电站、种植大棚等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卫生保洁、安全管理等。(邵帆、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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